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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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发布日期:21-09-22 12:05 信息来源: 字号:[ ]
  根据《2021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现就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详见“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http://www.ytdangjian.gov.cn/)“事业单位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专栏。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安排2021年9月23日上午。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1。
 
  参加体检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参加体检,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除特殊情况并经选调机关同意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标准和项目
 
  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均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存在影响正常履职问题的,不予聘用。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参加体检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入场时须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持健康码非绿码的体检人员,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症状,须主动向选调机关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选调机关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体检人员可否正常参加;如具备参加条件,体检人员须持7日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体检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体检人员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排队有序入场。进入体检场所前,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其余时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体检工作由选调机关负责,未尽事宜由选调机关负责解释。
 
附件:1.体检报到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2.报考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3.体检注意事项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