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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面向省委组织部选调生选拔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简章

发布日期:19-10-24 14:20 信息来源: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鲁组发〔2018〕1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大选调生培养使用力度,从源头上发现储备一批优秀年轻干部,经研究决定,拟从在基层工作的省委组织部选调生中选拔一批“90后”优秀年轻干部担任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
 
  一、选拔数量
 
  全市共选拔25名。
 
  二、资格条件
 
  选拔人选除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基层工作满2年的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不含大学生村官任职时间);
 
  2.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方法步骤
 
  在市委组织部统一指导下,由各县市区面向本县市区选调生组织选拔。11月上旬,各县市区研究确定具体选拔数量及初步安排意见,形成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工作方案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各县市区结合干部调整工作组织实施,11月底前完成,并将选拔人选的基本情况及任职文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选拔工作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公道正派、事业为上等选人用人原则,坚决杜绝各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确保选拔工作各个环节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0535-6788867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