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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个岗位!烟台3个县市区招聘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即可!

发布日期:19-03-19 10:51 信息来源: 字号:[ ]
芝罘区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拟从2019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独立学院、专升本除外)中,分类考选66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考选专业及数量
 
  (一)师范类
 
  教育管理者:30名。
 
  (二)非师范类
 
  1.金融类:5名;
 
  2.建筑类:5名;
 
  3.综合类:26名。
 
  考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实践能力。
 
  3.截至2019年7月31日,年满18周岁(200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
 
  5.考生报考时原则参照所列专业报考(指考生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见附件4),师范类及非师范类的综合类岗位不限专业。师范类毕业生仅限报考师范类岗位,非师范类毕业生仅限报考非师范类岗位。考选主管机关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过程中,对同意报考的新增加专业,将随时在芝罘区政府网站(http://zfq.yantai.gov.cn)上更新。
 
  6.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职时间需满1届;报考师范类和非师范类的金融类、建筑类岗位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考生,可放宽到班长、团支书,任职时间需满1年。
 
  7.学习成绩优良。报考师范类岗位的,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英语专业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具有与专业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4)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5)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在《党章》规定的时间内转为正式共产党员的;
 
  (6)现役军人;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考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芝罘区政府网站,点击“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个人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
 
  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3月27日8:30—4月12日17:00
 
  2.网上初审。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审核,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审核情况。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网上初审时间:
 
  2019年3月27日13:30—4月13日17:00
 
  报考人员对报名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2019年4月14日12: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审核结果。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烟台市芝罘区教师进修学校(烟台市芝罘区朝阳街86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芝罘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个人提供材料:
 
  ①身份证;②《个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③获得主要荣誉和奖励的原件、复印件;④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聘书、通讯录或参加学校活动的新闻报道等其它可证明职务的原始材料(不少于1份原件);⑤在校所有学习科目成绩单(加盖学校或院(系)教务处公章);⑥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⑦个人准备的其它相关材料。报考师范类岗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
 
  (2)院(系)提供材料:
 
  ①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学生表现鉴定材料;②担任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或班长、团支书的,由院(系)出具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加盖院(系)公章。
 
  (3)学校提供材料:
 
  ①中共党员证明(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公章);②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的,由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4.聘用计划核减及其他。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非师范类的金融类、建筑类岗位核减的考选计划调整到综合类岗位,并在芝罘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已报考取消聘用计划专业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改报只进行一次。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
 
  笔试科目为综合写作,重点测试考生的基本知识储备、政治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按考选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重点测试考生从事机关和基层工作所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度和举止仪表等,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选计划,按照总成绩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考察人选范围。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在芝罘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考察
 
  参照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号)规定,到入围考察人选所在学校开展考察,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一并对被考察对象档案进行审核。对考察审核不合格或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根据考选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由考选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考选主管机关会同体检医院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主,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于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由组织部门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手续办结前,因弃权、取消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类依次等额递补,之后不再递补。
 
  考选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选分配到事业单位工作,采用事业编制(师范类根据学科和岗位需求分配到教育系统中小学工作,采用学校教师事业编制),由芝罘区统一管理和使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2.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聘期按省市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对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本次考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3.本次考选相关信息以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为准,本简章解释权归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535—6226884,6225710
 
  监督电话:0535—6223303
 
  通讯地址: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6号,邮编264001)
 
  芝罘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
 
 
 
 
福山区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为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中共烟台市福山区委组织部拟从2019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中,考选3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
 
  现公告如下:
 
  考选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19年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除外)。
 
  4、年满18周岁(2001年4月14日以前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应为1992年4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应为1989年4月14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5、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学生会部长、班长或团支书且任满1学年,时间截至2019年4月14日。
 
  6、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违纪违法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3)2019年7月底前,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4)现役军人;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10)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1)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12)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网站:
 
  http://www.ytfushan.gov.cn(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
 
  2019年4月8日8:30—4月14日17:00
 
  审核时间:
 
  2019年4月8日13:30—4月15日17:00
 
  缴费时间:
 
  2019年4月8日13:30—4月16日17:00
 
  查询时间:
 
  2019年4月8日13:30—4月17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9年4月22日8:30至笔试前
 
  (三)具体程序
 
  1、网上申请。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0×160像素、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且填报时间自动更新为最后一次登陆时间。
 
  2、网上审核。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审核,审核分初审和复核,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情况。报考申请一经初审通过,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信息。报考人员对报名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17日17: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审核结果。报名系统于4月14日17: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务于4月8日13:30—4月16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福山区考选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并于4月22日8:30至笔试前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4、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待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后退费。符合减免条件考生,在笔试结束后当天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笔试地点在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发布。科目为综合测试一科,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重点测试从事基层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认知水平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具体公布时间请注意浏览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
 
  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名单并进行资格审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按考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需提报的证明材料包括:
 
  (1)《福山区考选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个人诚信承诺书》;
 
  (3)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学生表现鉴定材料(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
 
  (4)学历学位及专业证明(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
 
  (5)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学生会部长、班长、团支书证明(加盖院系以上党组织公章);
 
  (6)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院系公章);
 
  (7)在校所有学习科目成绩单(同时加盖学校教务处和院系公章);
 
  (8)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从事机关和基层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免交面试考务费)。
 
  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选主管机关将通过一定形式,了解考生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的同时,重点突出对德的考察,同时对考生资格及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考选主管机关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考选主管机关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考选单位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公示之前,因弃权、取消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进入考察人员范围的不再进行递补。
 
  1、拟聘用人员未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及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均使用事业编制,统一分配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重点培养。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就业协议签订时间另行通知。
 
  4、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其他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考选最终解释权归中共烟台市福山区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535—6356312
 
  监督电话:0535—6356512
 
  中共烟台市福山区委组织部
 
  2019年3月18日
 
 
 
 
蓬莱市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中共蓬莱市委组织部拟从2019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中,考选25名市直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考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满18周岁(2001年3月31日以前出生);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严格自律,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含);
 
  4.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书记(副书记)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
 
  5.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6.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违纪违法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7.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8.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9.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网址:蓬莱市政府网站(www.penglai.gov.cn)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
 
  2019年3月31日8:30--4月4日17:00
 
  初审时间:
 
  2019年3月31日8:30--4月5日12:00
 
  缴费时间:
 
  2019年3月31日8:30--4月5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待网上报名时予以公布。
 
  (三)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2019年4月5日12: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未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2019年4月4日17: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019年3月31日8:30--4月5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弃权。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蓬莱市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4.特困家庭毕业生、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后退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结束后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报名结束后,在蓬莱市政府网站公布最终报名情况,最终报名人数如达不到计划招考人数3倍,按照1:3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仅考一科,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论述文写作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党建理论、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内容。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随笔试成绩一并在蓬莱市政府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按照考选计划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免交该项费用)。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蓬莱市政府网站查询)提交相关情况证明(样表附后)、笔试准考证、《蓬莱市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及复印件、与准考证同版一寸照片两张。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组织计划、综合分析、沟通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蓬莱市政府网站公布。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选主管机关将通过一定形式,了解考生的各项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同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考选主管机关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选主管机关对考察合格人员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免交该项费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考选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考选主管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蓬莱市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分配到市直部门事业单位,由组织部门先期统一安排到乡镇(街道)、考核部门、重点工程指挥部等进行2-4年重点培养锻炼,期间根据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表现优秀的重点培养使用。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未按期取得就业报到证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019年7月15日前,因弃权、取消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之后不再递补。
 
  六、其他
 
  报考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考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考选相关信息以蓬莱市政府网站公布为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共蓬莱市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535-5643520
 
  监督电话:0535-5633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