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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17-03-19 09:28 信息来源: 字号:[ ]

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3月18日 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经过认真审议,批准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认为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中心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会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建议。要求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上级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加强教育引导,严格纪律执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突出薄弱环节,强化责任传导和问责追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扎根落实;要扭住不放,一寸不让,经常抓、长期抓、从严抓,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正民风;要严格纪律标尺,注重标本兼治,践行“四种形态”,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加强廉洁教育,强化监督约束,完善制度规定,着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要从严管理监督,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各项改革,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团结一致,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时不我待、砥砺奋进的精神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新局面,为矢志谱写烟台率先走在前列新篇章、奋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成功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