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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发布日期:16-11-23 11:26 信息来源: 字号:[ ]

  烟组轩

  换届之际必然会有一批干部变动职位,在这个关键节点,迫切需要强化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严把好干部提拔重用的“入口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压实责任。只有把责任融入选人用人全过程、铭刻在每名领导干部心中,才能构筑起坚固防火墙。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选准用好干部是本职,发生“带病提拔”是失职,故意隐瞒、执意提拔“带病”干部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于担当负责,从严从实把关;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注意听取各方面意见,绝不能搞“一言堂”;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组织人事部门要为党委(党组)选准用好干部出主意、当参谋、把好关,坚持标准条件,严格程序规定,严守纪律要求,特别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纪检监察机关在选人用人工作上担负着监督责任,要严格把关,综合分析在执纪监督中了解掌握的干部情况,对拟提拔的人选认真甄别、“验明正身”。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强化问责。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要逐一检查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甄别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执意提拔,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因干部“带病提拔”造成恶劣影响的,要首先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用多双眼睛看人选人”。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干部业绩在实践,干部声名在民间。要带上“放大镜”“望远镜”“显微镜”,对人选近距离接触、多角度考察。观察他对重大问题的思考,看其见识见解;观察他对群众的感情,看其品质情怀;观察他对待名利的态度,看其境界格局;观察他处理复杂问题的过程和结果,看其能力水平。无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发现问题都要认真核查,有硬伤的一律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