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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对待岗位 服从组织安排

发布日期:16-10-20 17:52 信息来源:烟台党建网 字号:[ ]

   烟组轩

  今年是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年,会有一大批干部面临岗位调整,如何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将是摆在领导干部面前的重要课题。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干部对如何干好工作不关注,对职务和待遇却有自己的“小九九”,挑三拣四。比如,有的认为没有实权的部门是“清水衙门”,有的觉得当副职“比别人矮一截”,有的嫌弃偏远地区环境差,有的感觉干脏活累活“有失身份”,等等。组织上安排他们去这些岗位、部门工作,他们就会找种种借口跟组织讨价还价,达不到自己满意的结果就闹情绪,甚至撂挑子。也有一些党员干部,认为自己有本事、能力强、贡献大,组织上给的位子太小、对不起他,在“小”岗位上工作觉得太屈才了,等等。这些,都不是一个领导干部该有的表现。

  服从组织安排是对一个党员干部最基本的素质要求,是党员干部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党章第二章第十条,将“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列在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之首,那些为了个人利益打小算盘、耍小聪明、搞小九九,是组织所不允许的。“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古人尚有“进亦忧,退亦忧”的情怀,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如果把个人利益摆在首位,怎能对得起身上肩负的重任?又岂能对得起共产党员的荣誉称号?

  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一书中谈道:“一名党员无论在什么岗位,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是为党的执政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讲奉献、讲觉悟、讲大局、讲境界,正确对待个人的名利权位和个人的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论资摆辈,不服从组织决定,是典型的不讲政治,不懂规矩。要正确对待岗位调整,无论在何种岗位,都要努力工作、积极进取,时刻持平常心、做本分事,以党的事业为重,不贪权、不恋权,履行职责义务、保持应有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