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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党徽树形象,当模范争先锋

发布日期:16-09-14 11:02 信息来源:烟台党建网 字号:[ ]

  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醒党员牢记党员身份、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近期,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专门为市直机关12000多名党员统一订购发放党徽。

  共产党员党徽是共产党员的标志之一。按照规定佩戴党徽,有利于提醒党员时刻牢记党员身份,有利于群众监督党员言行表现,对于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委要求各机关直属党组织组织好党徽的佩戴工作,在一线窗口工作的党员及参加党建活动时佩戴党徽,时时刻刻、时时处处以《党章》规定、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到亮身份、比贡献、树形象,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工作态度,不断强化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具体工作和行动中,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争当为民服务先锋。